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(教务〔2022〕13号)》安排,经教师自主申报,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,现将学院推荐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地点:能源与环境学院办公室外公示栏。
公示时间:公示期3天,2022年5月3日至2022年5月6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22年5月6日前将意见反馈给学院办公室或纪检委员,联系电话:62506813 62506050.
能源与环境学院
2022年5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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